安徽规范建设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 要求有信息员倾听群众说事


(资料图)

6月25日,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,近日,全省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规范化建设工作启动,明确把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规范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,为群众提供服务。每个点至少配备1名专(兼)职信息员,倾听群众说事,便于群众随时提出意见或反映问题等。

省司法厅要求,各地要积极整合律师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、法律援助、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资源,为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组建专业服务团队。要把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规范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,为群众提供服务。要依托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,逐步建立网格员、调解员(信息员)、法律顾问、“法律明白人”等人员力量支持配合,以及调委会、司法所、公安派出所、基层法庭等相关部门相互衔接的联动工作机制,不断推动全省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建设增点扩量、提质增效。

记者了解到,省司法厅也明确了全省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建设任务。要坚持因地制宜和“寻人而建,点随人设”的原则,凸显地方特色,能够与当地文化历史、自然环境有机融合,有浓厚的调解文化氛围。室外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可根据群众实际需求,灵活设置在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的公园、广场、长廊、凉亭等人群聚集场所。室内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要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固定办公场所,可独立可合署,布局合理、简洁大方,配备桌椅、电脑、电话、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与接待设施。室内、外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均要明确服务场所的具体位置、悬挂醒目标识牌,有较高的辨识度。

还要加强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信息员配备,每个点至少配备1名专(兼)职信息员,倾听群众说事,便于群众随时提出意见或反映问题。信息员可优先从村(社区)专职人民调解员中选聘。信息员要定期到点上开展工作,一周不少于1次,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。室内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要从法律工作者中选择业务骨干,运用网络视频等线上服务系统,建立和畅通群众与法律专家的线上沟通渠道,同时不定期开展驻点服务。

要在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悬挂工作流程图;要按需设立法治图书角,放置法治报刊、法律图书及普法资料;要放置留言簿,及时收集了解群众诉求及辖区重要信息。室内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要建公示墙,用于公示工作职责、说事形式、人员信息等内容。同时,结合本地风俗民情和调解文化,在墙上张贴调解标语,大力营造和谐氛围。

此外,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要建立信息收集、社情报告、矛盾排查、纠纷调解登记、来人来访登记等工作制度。对群众反映的简单诉求,信息员能够及时予以回应,给予妥善处置;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,信息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,第一时间主动介入,积极参与调处化解。同时,司法所要建立健全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建设工作的统计分析等制度,及时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的设置、运行、成效等情况。

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通讯员 彭继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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